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助推高质量办案
为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管理,通过案件质量评查促进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全面落实“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检察工作目标,怀集县检察院于近日组织开展今年第一次案件质量常规评查。
怀集县检察院详细制定了评查工作方案,成立了由检察长亲自担任组长的评查领导小组,从本院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中抽选部分员额检察官组成了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强化评查组织,夯实评查工作基础。同时,为深入贯彻《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的规定》,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渠道,分批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本次案件质量评查,深化阳光检务,以外部监督促检察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彰显客观公正。
本次共评查审查逮捕、一审公诉、司法救助、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等类型案件,涵盖了刑事诉讼的主要环节、民生热点等领域,案件类型覆盖全面、数量广泛。参与评查的人民监督员就评查案件的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办案程序、风险评估、诉讼权利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深入的了解,最终人民监督员对怀集县检察院的案件评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怀集县检察院的办案作风和办案效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周密筹划、充分准备、完善的工作机制下,所评查的各案均符合相关案件办理规范,达到或高于合格标准,为怀集县检察院2024年全年检察办案质效定下高标准基调。
下一步,怀集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和个案抽查评查为抓手,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科学运用评查结果,进一步压实、夯实办案质效。
一审:邓远生;一校:禤啟能
二审:梁 潇;二校:陈美珍
三审:陈维军;三校:唐秀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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