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打击整治
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已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进一步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贯彻与宣传,5月25日,怀集县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梁村镇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暨《反有组织犯罪法》”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接受群众咨询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相关知识,向群众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重大意义以及重点内容。通过此次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深化人民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认识与理解,同时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恶等违法犯罪线索,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为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活动中,检察干警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养老诈骗特点、常见的诈骗类型、犯罪分子的惯用套路以及如何防止被骗的方法,叮嘱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切实提高法治意识,时刻保持理性,不轻信,不理睬,不转账,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0余人次,获得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后,怀集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创新法治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提升法治观念,以实际行动为平安怀集、法治怀集建设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