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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整治专项】真的要听劝,醉驾也可能判实刑
时间:2023-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酒驾整治专项】真的要听劝,醉驾也可能判实刑

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今年已是严厉打击醉驾行为的第十二个年头。但醉驾行为仍然多发、频发,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一些“老司机”认为醉驾判处的刑罚是缓刑,对人身自由限制不大,于是以身试法,殊不知醉驾也有可能要坐牢。
典型案例

被告人卢某某酒后无证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怀集县怀城街道解放中路城中新街路段时,与曾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近日,怀集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卢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怀集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劝诫,酒驾成本高,劝君莫侥幸。醉驾违反了交通法律法规,可能会让你失去自由,更严重的可能会危及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审:梁 潇;一校:梁嘉慧

二审:钱汉华;二校:陈美珍

三审:陈维军;三校:黄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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