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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亮未来 · 金燕子】守护青春,法不容“欺”——怀集县检察院开展暑期防欺凌普法宣讲
时间:2026-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蝉鸣夏日,暑期来临,为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预防校园欺凌和假期违法犯罪,近日,怀集县检察院联合团县委、县教育局、县少工委走进怀集县湖海中学,开展了一场主题为“青春自护·平安暑期”的防校园欺凌普法专项活动,为45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送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认清欺凌,厘清“玩笑”与“伤害”的边界

“遇到同学排挤、嘲讽、散布谣言算不算欺凌?”“跟同学开玩笑,对方生气了,属于校园欺凌吗?”宣讲现场,同学们向检察官提出了心中的疑问。检察官邵栩罡并未直接抛出法律条文解释,而是结合真实案例,采取“拉家常”的语言以案释法,详细讲解了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常见的四种校园欺凌形式,帮助同学们清晰认识欺凌的界限:“法律尊重每个人的感受,排挤、嘲讽、散布谣言等软暴力也是校园欺凌,如果玩笑令对方感到不适,都有可能越界。”

实施学生欺凌行为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针对部分学生存在的“年龄小可以不用负责”的认知误区,检察官以接地气的语言,深入浅出阐释不同年龄段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欺凌行为的不同情节和结果,施害者可能构成违法犯罪,被追究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等。同时,检察官着重提醒学生,假期在校外发生欺凌行为,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从根本上打消同学们的侥幸心理,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保护自己,牢记“三不原则”

自己遭遇欺凌怎么办?看见别人遭遇欺凌怎么办?面对同学们最关心的问题,检察官给出实用指引:牢记“三不原则”,不做欺凌者,不做受害者,不做“帮凶”,在保护自己的前提下,及时向老师、家长或警察求助,保存聊天记录,伤痕照片、视频等证据;看到欺凌发生,不围观,不附和,主动伸出援手或及时告诉老师、警察。



活动最后,检察干警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派发了法治宣传手册和小礼品。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这堂法治课深刻认识到了校园欺凌的危害,也学会了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下一步,怀集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法治教育内容,用孩子们易于接受的方式传递法治力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END

一审:龙芝勇;一校:钱丽媚

二审:高昌飞;二校:李 欣

三审:陈维军;三校:唐秀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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