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检察 | 常态化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工作,协同推进未成年人心理救助,共筑特殊群体保护合力,近日,怀集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潇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前往怀集县第三人民医院开展强制医疗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检察干警先后实地查看了怀集县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就诊区、强制医疗病区、病区活动室、医护人员值班室等场所,现场查阅了被强制医疗人员档案,听取怀集县第三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关于强制医疗开展情况和未成年人心理救助情况的详细汇报,全面了解被强制医疗人员的医疗和监管现状以及未成年人心理救助工作进展情况,围绕被强制医疗人员的监管和解除、未成年人有效心理帮扶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


同时,检察干警针对进一步完善普通患者和被强制医疗人员分类收治、规范被强制医疗人员病档卷宗管理等方面提出监督意见:一要规范、完善强制医疗档案,依法开展被强制医疗人员的收治、医疗、监管、解除工作。二要密切关注被强制医疗人员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定期开展病情评估,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三要强化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监管制度,及时消除隐患,筑牢监管安全防线。四要强化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强制医疗执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共享互通。
下一步,怀集县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怀集县第三人民医院的沟通联系,持续强化强制医疗执行法律监督力度,改进日常检察监督工作方式,提升监督力度和实效,推进涉未成年人精神司法救助工作机制落实,切实提高强制医疗检察监督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保障被强制医疗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审:邓远生;一校:程玉婵
二审:梁 潇;二校:陈美珍
三审:陈维军;三校:唐秀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