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3 日在怀集县第 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 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7年,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机关及市委、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把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与基层实践探索、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与推动检察工作发展、强化法律监督与强化自身监督紧密结合起来,忠实履职,积极作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13件17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1件15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2件2人,均已全部侦查终结,并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保持了惩腐肃贪势头不减、力度不降。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蝇贪”“蚁贪”,认真开展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侦查涉农扶贫领域犯罪案件11件14人,立案查办科级干部1人。突出查办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县疾病防疫控制中心工作人员陈某丽挪用公款320多万元人民币一案。加大追逃力度。积极运用技侦布控、敦促自首等措施,成功动员潜逃3年多时间的蔡某成投案自首以及将潜逃2年多的梁某兴追捕归案,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全面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推进职务犯罪预防系统化、社会化。共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51场次;结合县委党校“县乡镇科级干部理论学习班暨公务员培训班”开展关于公益诉讼的专题宣讲2期;向发案单位发出预防检察建议19份;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专项活动,广泛传播党的廉政理念,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在今年的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围绕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及贿选等基层腐败行为,维护基层选举正常秩序,深入乡镇集中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顺利进行;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全年为为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等经济活动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1939次。
严厉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破坏经济发展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并积极主动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着力保障经济发展环境。共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以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件19人,移送法院审查起诉6件17人。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立案监督4件。办理盗伐林木犯罪、非法采矿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7件20人,办理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犯罪案件3件3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对全县辖区范围内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不规范而引起污染环境等问题进行摸底排查,强化检察监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镇(乡)政府彻底关停违规垃圾填埋场。并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深入走访调查形成《从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视角看我县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因地制宜提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建议,为生态保卫战提供检察服务,得到县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服务平安怀集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进平安怀集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逮捕案件355件4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案件322件433人,同比分别上升15.83%和26.98%。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65件514人,审结案件351件492人(含去年积案),,依法提起公诉323件451人,确保了各类刑事犯罪及时受到法律惩处。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安全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件17件18人、强奸案件15件19人,寻衅滋事案件54件84人、抢劫案件22件38人、盗窃案件60件72人;突出打击重点,严厉打击新型网络传销、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人、组织、领导传销组织系列案件犯罪嫌疑人18人;始终保持毒品犯罪严打态势,批捕涉毒犯罪案件20件28人,提起公诉43件44人;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敏感犯罪案件,办理了备受社会关注的“中洲非法采矿案”、我省首例利用“善心汇”互联网平台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以及我县首例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等等,着力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开展未成年人办案模式改革,构建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全年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91件143人,其中,批准逮捕32件48人,决定提起公诉40件68人,决定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在办理案件中,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参与权、知情权等各项诉讼权利,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利,探索推动对未成年被害人办案、救助一站式服务,并积极开展心理疏导等司法救助工作,建立涉案未成年人心理评估机制,与县第三人民医院共同签订了《未成年人案件心理评估与帮助合作协议书》,为3名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提供了心理评估与心理帮助。依法对49名作出有罪判处的未成年被告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制意识。我院“青春?扬帆”法治宣讲团在全县19个乡镇共28间中学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受教育学生24100多人,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子8700册。在4所学校中建立了“阳光导师”工作机制,与怀集中学、闸岗镇中心学校携手建立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探索涉罪未成年人帮扶教育社会化体系建设,创立了肇庆市首个企业型未成年人爱心观护基地,将检察环节中合理适宜作出不捕、不诉或附条件不起诉的涉罪未成年人作为观护对象选送到观护基地进行再教育、感化,在劳动中真诚悔过,实现零障碍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目前已安排一名观护对象在基地进行观护帮教。创新未检工作宣传模式,聘请了怀集籍的青奥会冠军梁小静、亚洲少年田径锦标赛冠军莫家蝶担任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形象大使,并制作了未检工作宣传片,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推送,有效推动社会各界关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认识观、价值观。
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完善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和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共接待来访来信案件167件,受理控告类信访案件7件,申诉类信访案件16件,刑事申诉案件2件。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向因交通肇事案陷入经济困境的被害人家庭发放4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充分体现司法温情。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涉检信访接待、检务公开监督等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信访接待室检察“窗口”作用,控申举报接待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2017年,我院信访接待室荣获“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提升诉讼监督实效
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促进司法公正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守案件质量“生命线”,严防冤假错案,全面构筑案件质量防火墙。充分发挥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程序关。全年依法不批准逮捕46人,不起诉5人;经审查改变公安机关定性4件7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检察建议3份。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力度,提请抗诉3件。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密切与行政执法机关的联系,监督刑事立案3件;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适时介入侦查工作机制。全年共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13件。
强化民事行政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专项活动和“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办理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件、提请市院抗诉案件1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着眼于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全面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成效得到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发言。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构建新型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及时防范、化解监管安全事故,顺利、圆满完成了派驻监狱检察工作任务。年内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40件;审查监督减刑案件684件、假释案件21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5份,书面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5件;发出检察建议24份,均被采纳。深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依法将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内脱离监管而被撤销缓刑的罪犯林某才成功收监执行,维护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保证检察权规范运行
始终把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
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强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的力度,探索适应检察办案规律的改革举措,根据检察官权力清单逐步向入额检察官放权,司法责任更加明确,真正实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加强一线办案力量的配备,将入额检察官全部安排到一线办案,积极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入额的院领导全部参与办案,办案效率稳步提升。年内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侦查监督案件26件,公诉案件8件。加强司法改革配套举措的落实,人员分类管理逐步到位,内设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检察官履职保障,工资套改等正逐步完善,干警思想稳定,支持改革激情高,工作发展势头好,工作业绩明显提升。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坚决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职务犯罪侦防部门转隶的沟通、协调和衔接工作,特别是把过细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实现了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符合转隶条件的9人全部完成转隶,确保平稳有序转隶。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工作。以执法信息公开为重点,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多渠道信息公开为特色,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向律师、当事人近亲属提供案件信息推送服务,提高执法公信力和透明度。全年网上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515条,法律文书公开202份,发布案件重要信息35条,接待律师阅卷120人次。加强检察新媒体平台建设,建成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微信124条,通过群众微信留言举报,为反贪部门提供1条举报线索并成功立案侦查。邀请怀集籍冠军运动员梁小静、莫家蝶拍摄未成年人检察宣传短片,提高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六、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坚持不懈抓队伍、促规范、强基础,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监督,努力铸造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检察铁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法律法规统一起来,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对检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报告。加强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修订完善10余项党建工作制度,党员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设置党员活动室,提高全院干警尤其是党员干部学理论、钻业务的热情。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实干兴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党日、精准扶贫等一系列活动,切实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建设。
强化业务能力提升。把专业化作为检察队伍核心战斗力,依托检校共建平台,分批次组织检察干警到厦门大学等高校开展素能培训,促进业务本领和理论功底同步提升。广泛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轮岗交流、以案代训等方式大力加强队伍素能建设,有效提升干警综合素能。
强化从严治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挺纪在前,坚守纪律红线,自我监督不松懈、不手软。党组书记、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不断增强政治自觉。认真对待党内巡察。2017年8月份,我院接受了肇庆市检察院为期两个月的党内巡察。我们突出“党内巡察”定位,从全面坚持党的领导、服务怀集经济大局、落实“两个责任”、规范执法等方面向巡察组进行了汇报,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和思路。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我们照单全收,坚决整改,抓好落实,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
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确保检察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情况,建立健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机制,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公诉出庭、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虚心听取收集批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代表、委员寄送《检察日报》、《当代检察官》杂志。举行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代表等40余名各界人士参加;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审议意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怀集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干警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检察工作中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队伍素质参差不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一线办案力量依然不足,检察队伍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专家型人才和新型办案人才缺失。三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部分领域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效果需要进一步提升。四是检察新媒体宣传工作亟待进一步探索与加强。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我们要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 实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怀集“十三五”发展规划和“5+3”发 展战略,抢抓新时代发展机遇,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能力,狠抓检察队伍建设,更加关注保障民生,全力维护发展大局,努力为我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要更加注重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切实保障经济健康发展
更加自觉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努力在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保护资源环境、维护人民权益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为城乡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撑;加大非公经济保护力度,在服务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工业园区发展中积极作为、主动担当。
二、要更加注重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要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积极参与平安怀集建设。坚持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毒品犯罪,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打击合力。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妥善处理涉检信访突出问题。要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建立完善涉罪未成年人捕、诉、监、防、帮一体化工作机制,开展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和严厉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活动。
三、要更加注重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依法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民事公益诉讼,切实保护民生民利;对环境保护、食药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与行政机关构建形成依法督促履职、协同配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监督新机制。
四、要更加注重深化司法改革、确保改革各项要求落地生根
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严格落实检察权运行新机制;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的有效机制,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无缝对接。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诉前介入、诉中主导作用,全面提升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加强信息化建设运用,注重用现代化手段和大数据,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不断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充分参与,推动形成良性检民互动关系。
五、要更加注重素质提升,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继续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成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强化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坚决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严格执行党的准则条例,严明党的纪律规矩,努力塑造检察队伍新形象。根据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定位和需求,创新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形式,坚定不移提升干警专业素能,努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从优待检,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引导干警快乐工作、幸福生活。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再创新辉煌,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奋发有为,着力谱写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篇章,为加快建设肇庆城市副中心,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