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0月19日在怀集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周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中共怀集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县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加大执法办案力度,致力提升法律监督公信力,为保障和促进怀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着力抓好执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制定并实施了《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办法》、《关于在创建全省民族乡发展先进地区工作中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与县扶贫办共同开展扶贫开发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方案》、《怀集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做好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扎实做好查办和预防经济建设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等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合法权益,努力实现查办案件、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有机统一,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着眼于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五年来,共批准、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382件1712人,起诉1403件1773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67人,起诉48人;批捕毒品、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犯罪嫌疑人670人,起诉560人。着眼于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依法批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8件145人,起诉116件130人。着眼于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共查办职务犯罪40件51人,其中,查办大案25件,查办科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7人,追回赃款100余万元。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和治本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的“五进”专题活动,建立预防协作机制,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法制讲座173次,受教育人数近4万人次。结合查办案件,依法向涉案单位、主管机关提出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21份。开展专题预防调查11次,向有关单位发送专题预防调查报告11篇。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51次,着力防控商业贿赂。认真开展惠农资金拨付使用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执行情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等民生领域的预防调查,推进民生持续改善。
依法规范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检察执法办案全过程。对没有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30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决定不起诉的40人。健全检调对接机制,完善执法办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开展释法说理,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二、始终坚持执法为民,着力打击损害民生民利犯罪,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
紧紧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和破坏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以及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四个专项”工作。通过预防调查、查办案件等方式,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震慑相关领域职务犯罪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共查办涉及民生资金管理、征地拆迁、涉农补贴、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0件51人。
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深入开展危害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批捕破坏环境犯罪75人,起诉109人;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89人,起诉87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提高百姓生活质量,提升党和政府的形象。
紧紧围绕涉及弱势群体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批捕拐卖妇女儿童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的犯罪嫌疑人228人,起诉225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16人,起诉3人;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积极与公安、团委、妇联等部门协商,制定实施了《关于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不到场时商请合适成年人到场的实施办法》,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全面推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有力地推进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更加有效地保障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和权益保护。
紧紧围绕拓宽群众的诉求表达渠道,创新便民信访方式,建立派驻基层检察室,开通举报网站和12309举报电话,开展远程视频接访,积极开展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坚持将矛盾化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健全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制度,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定分止争。对认为裁判正确的25件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申诉案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深入开展涉检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推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严格落实检察长接访和阅批来信、下访巡访、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等制度,136件控告申诉举报得到依法处理。
三、始终坚持宪法定位,着力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取得新成效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完善呈捕案件质量分析机制,五年来,依法监督、纠正侦查机关“该立案不立案、不该立案而立案、久拖不立、久侦不结”等案件13件、撤案1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追加逮捕1人。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的3件。创新量刑建议机制,提出书面量刑建议872件,促进量刑公开公正。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五年来共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7439件。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3人次。加强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专项检察,清查出监管执法问题9个。口头纠正监管活动违法3次,发出检察建议书1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监督纠正超期羁押1件,监督纠正呈报特赦案件2件,建议重新收监执行1人。
加强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多种手段,加大对裁判不公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监督力度。五年来共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1件,监督民事执行案件21件。开展打击恶意诉讼专项行动,认真参与探索公益诉讼的改革。
强化对自身的监督制约。坚持重要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公诉出庭10次。认真办理两级人大交办信访案件6件。大力推进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持续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对执法办案、检风检纪、警车管理、接待群众来访等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主动发现问题,积极督促整改。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引导干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四、始终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深化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取得新成效
全力推进阳光检务。建成了集检察业务咨询、案件查询、案件监督、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接访大厅和阳光检务厅,将与检察职权相关的、依法可以公开的活动和事项,全面向社会公开。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来院参观视察,努力使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零距离;正式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建成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四个平台,落实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通过深化阳光检务,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把司法便民利民措施落到实处。
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办案规范体系,建立批捕起诉环节讯问犯罪嫌疑人、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细化量刑建议、刑事立案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环节的执法标准和程序,对职务犯罪线索管理、办案区使用、扣押冻结处理涉案款物等执法环节加以严格规范。全面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程序上提一级、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措施,强化对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监督制约。开展涉检信访案件评查,针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完善执法规范和制度。
积极推动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制定了《怀集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在全县27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通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真正实现了“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切实发挥信息共享平台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管理秩序的实际效用。
积极推进检察体制改革。按照中央、省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有序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办案责任制、职业保障、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完成了首批15名入额检察官选任工作,积极开展检察机关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认真做好了过渡期间省以下检察院工作人员工资发放和保障等工作,全面完成本院资产清查报审以及财物收归省统一管理基础配套工作。
五、始终坚持固本强基,着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取得新成效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群众路线教育实践、“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一系列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干警的党性修养,筑牢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思想基础。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民主集中制建设,提升领导班子的决策和民主议事水平。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稳妥做好机关党总支、党支部的换届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把推进检察文化建设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大力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五年来涌现出一批执法为民的先进典型,共有9个集体和3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科室交流、以案代训,组织开展疑难案件攻坚和业务研讨,在实践中提升干警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能力、诉讼监督能力、信息化应用能力、涉检信访处置能力和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注重梯队建设,发挥资深检察官的传、帮、带、教的示范作用,加强对年轻干警的锻炼培养,引领和促进年轻干警快速成才。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三严三实”教育贯穿队伍建设全过程,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各项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效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严格实行“一岗双责”,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杜绝以权谋私、以案谋利、借办案插手经济纠纷等现象,树立检察机关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全面加强基础建设。坚持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顺利完成“两房”建设。建成了高标准的接访大厅、案件管理中心、侦查指挥中心、自侦办案工作区、网络信息管理机房、多功能多媒体会议室,在专线网、局域网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开通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完成了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工作,建成远程视频接访、高清视频会议等系统,装备现代化和检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使我院检察工作信息化、管理科学化、办案规范化迈入崭新的台阶。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地体会到: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大监督,才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只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实现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只有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把人民群众放在检察工作的最高位置,才能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支持。只有坚持强化自身监督和强化法律监督并重,严格执法,规范办案,才能使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只有坚持人才强检、从严治检,坚持改革创新、争先创优,才能永葆检察工作的生机与活力。
我们在总结五年来的成效同时,对我院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和分析。一是服务大局意识仍需不断加强;二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效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三是少数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不完全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要求,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尚未杜绝;四是检察工作科技含量特别是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建设与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还存在差距,案多人少、人才流失等的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克服和改进。
刚刚胜利闭幕的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绘制了怀集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后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牢牢把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全力推进平安怀集、法治怀集建设,为怀集经济社会加快发展、优化发展和加快实现建成肇庆城市副中心的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着力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工作思路,做好司法服务和保障工作。积极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严查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服务产业转型,认真落实“三个慎重”精神,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为企业突破发展瓶颈、实现转型升级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开展工程领域专项预防工作,进一步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以有效降低干部职务犯罪风险,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第二,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重点查办以权谋私的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深入开展预防宣传教育,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依法加强诉讼法律监督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规范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推进检察环节和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联动和对接,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深入推进平安怀集建设。
第三,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创新便民利民措施,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深入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体系。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探索“互联网+”的模式,做好“两微一端”、案件信息公开平台等的建设,建立开放、动态、透明、便民信息公开和网上服务工作机制。落实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扩大法治教育覆盖面和吸引力。常态化推进检察官“五进”活动,丰富检察开放日内容,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
第四,着力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积极推进检察环节各项改革,确保队伍稳定、工作接续发展。以加强和改进执法管理为重点,扎实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执法办案与队伍管理的有机融合。不断改进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机制,完善检察新闻宣传报道制度,为检察机关推进公正廉洁执法营造更加良好的氛围和舆论环境。不断加强检务保障建设,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为推动检察工作全面进步创造良好条件。
第五,着力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完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战略任务,完善群众路线、“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常态化机制,以学为先、以学促做,强化党员干警组织观念和宗旨意识。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提高职业素养,规范检察权运行。切实履行“两个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党组工作措施建设,切实扛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强化内部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着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面临的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有信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履职尽责,为怀集的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