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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2月19日在怀集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韶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适应怀集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新常态,坚守法治,忠诚履职,勇于创新,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平安怀集、法治怀集建设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理念贯穿到检察工作每一个环节。紧紧围绕加快构建肇庆城市副中心目标,强化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扩容提质、重点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文明、民生民本的司法保障,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成效。积极开展重大工程项目专项(同步)预防工作,对省道262线、349线、263线怀集段路面改造工程、“龙怀高速公路英怀段工程”以及下帅乡创建广东省先进少数民族乡等重点项目建设开展共同预防工作,通过制定共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案,建立信息交流和情况通报、调查研究及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共同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切实为全县重点工程项目保驾护航。进一步健全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共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1次,发挥了防范贿赂犯罪,促进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积极作用。主动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集资诈骗犯罪,共批准逮捕10件12人;关注民生,开展专项活动加强对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的司法保护,批准逮捕破坏环境犯罪案件16件18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和生产销售假药案件79件85人,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提高百姓生活质量,提升党和政府的形象。

二、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68件578人,同比分别上升40.1%和40.6%;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00件48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39件610人,同比分别上升38.1%和56%。决定提起公诉416件566人。密切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涉毒、涉黑恶、涉盗抢、涉非法集资、涉食药假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爆炸、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36人,起诉51人;批捕“两抢一盗”犯罪101人,起诉102人;批捕涉毒犯罪122人,起诉84人;批捕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类犯罪85人,起诉34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特大案件,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

把妥善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工作,强化审查批捕阶段证据审查和逮捕必要性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依法决定不批捕91人,不起诉3人。注重释法说理、答疑解惑,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特点,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分案起诉、案后帮教和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坚持少捕、慎诉原则,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动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完善下访、检察长接访等机制,建立远程视频接访,引导群众依法维护权益,全年妥善办理群众信访56件。

    三、全面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严惩腐败的决策部署,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败斗争。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其中5件7人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立案查处了怀集县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贪腐窝案5件6人,有力震慑了职务犯罪行为。

重点开展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根据高检院关于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部署要求,针对国家惠农资金多、项目密度大的特点,将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农业综合项目建设、征地补偿、退耕还林等涉农惠农行业领域作为办案重点,大胆转变侦查观念,深挖窝案串案,共立案查处了涉及征地拆迁、中央生猪养殖补贴、惠民资金和涉农补贴申报审核等涉农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8件11人,对维护农民切身利益,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的。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推进预防职务犯罪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五进’”常态化,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利用我院协助广东电视台珠江频道《法案追踪》栏目组拍摄采访的警示教育电教片为题材,以身边的真人、真事、真情境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远离职务犯罪,引导和教育村干部廉洁从政。全年共开展廉政法制宣传和预防警示教育30场次,有800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积极开展预防调查,结合执法办案对一些行业和部门犯罪发案特点、规律和原因等进行深入的分析,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全年开展预防调查2件,提出预防建议3件,有效地提高了预防工作的针对性。

    四、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紧紧围绕诉讼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强化监督措施,加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效果,着力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侦查监督。依法行使侦查监督职能,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和违法立案、非法取证等问题。全年监督立案2件2人,向侦查机关发出补充侦查意见书48份,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监督变更强制措施3件3人,审查改变侦查机关定性7件8人。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积极履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责,重点监督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等裁判问题,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的案件全部适用了量刑辩论程序,提出书面量刑建议412人,法院判决295人,其中采纳量刑建议的253人,采纳率85.8%,促进量刑的公开、公正。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依法行使监所检察职能,重点开展特赦检察监督工作。全年共审查呈报特赦案件79件,纠正不符合特赦条件的5件;审查减刑案件1320宗、假释1宗、暂予监外执行4宗。加强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对重新犯罪的2人、脱管1人建议重新收监处理,有效纠正和防止各种违法事件发生。全年开展看守所执法专项检查12次,对检查中发现的混押、超期羁押、监管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督促公安机关及时整改。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加强和规范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全年共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4件,其中对2件审判、执行活动不规范的民事行政案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对2件认为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

    五、加强内外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以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和执法公信力为基点,深入推进自身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坚定检察队伍理想信念,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围绕排查、梳理、归纳出的8个重点部门存在的42个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案件管理机制,严格管理案件入口和出口,强化过程控制、实时监管和事后评价;健全案件评查和执法过错问责机制,认真落实职务犯罪案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审查逮捕上提一级等制度。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坚持“能公开的一律公开”,让检察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在阳光下运行,上线运行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在互联网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56条,法律文书204份,发布案件重要信息29条;主动征求律师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积极构建检律良性互动关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县委、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请示报告,严格执行各项决策和决议。通过开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观摩评议公诉出庭等活动,主动公开检察工作,征求意见建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检察执法办案接受监督的渠道得到进一步拓展。

   坚持从严从实,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强核心,提升班子履职能力,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检察长带头讲党课、专题研讨、民主生活会等要求,全力整治领导干部在“不严不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素能,切实抓强教育培训、岗位练兵和实战锻炼。组织参加各类专题辅导讲座9次,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司法考试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先后组织20余人(次)外出学习,队伍专业水平得到有效提高;转作风,从严管理检察队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综合运用预防警示教育、检务督察、纪律作风专项检查、严查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等措施,突出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坚决防止权力滥用,促进纪律作风进一步转变,不断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各位代表,县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全体检察干警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求实创新,检察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定差距,服务大局的思路和措施还需进一步拓宽和细化,法律监督的方法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创新和加强。二是检察队伍素质和执法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案件数量的大幅上升与办案人员相对匮乏的矛盾仍比较突出。三是检务公开和检察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运用新媒体宣传检察工作还做得不够。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负责的态度,切实加以解决。

    2016年是“十三五”发展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我院将以新的精神风貌,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更好地承担起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我们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确定的工作部署,坚持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务保障建设,主动为我县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融入怀集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要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增强服务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推进平安怀集建设,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在加强源头治理的同时,把法律监督职能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减少犯罪、社会管理创新延伸。

  二是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决贯彻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担负起检察机关在惩治腐败犯罪、净化政治生态中的职责使命。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突出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同时积极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实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硬”,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氛围的进一步形成。

  三是着力保障民生民利。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的着力点,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引导检察人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探索检察工作便民利民的新途径、新方法,使执法办案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

  四是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检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真正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作为监督重点,进一步加强对各类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是坚持深化检察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积极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机关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各项改革。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六是着力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围绕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司法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发挥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作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检察文化建设、执法能力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自身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和决议,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脚踏实地,锐意进取,为把怀集建设成为肇庆城市副中心打下坚实基础而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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