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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人民检察院2013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3-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2月 21日在怀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韶深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主要情况

 

2013年,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县委关于深化“两个更加注重”,构建“两大发展平台”,实现“两大新突破” 的奋斗目标,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围绕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效

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思考和谋划,围绕全县重点项目建设,我院制定了《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办法》及院领导一对一服务重大项目工作安排表,与重点项目投资者和骨干企业建立长效联系机制,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加大对重点项目法律服务力度,切实为项目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为确保我县2014年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地顺利进行,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制定了《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服务和保障2014年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方案》,为换届选举工作提前打好预防针,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积极推动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制定了《怀集县“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在全县27家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开通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真正实现了“网上移送、网上受理、网上监督、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增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整体工作合力,提升查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着力推进平安怀集建设。紧紧围绕“平安怀集”建设,始终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不断加强和改进批捕、起诉工作,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维护了我县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299件361人,依法批准(决定)逮捕刑事案件239件28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和不起诉案件267件346人,依法提起公诉224件276人。认真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正确运用不批捕、不起诉等措施对轻微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捕7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诉11人。

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行动,突出查处征地拆迁、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充分运用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强化线索统一管理,统一组织指挥办案工作,保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强劲势头。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呈现力度、质量、效果整体提升的良好态势,共受理职务犯罪举报线索24条,经初查,共立案7件9人,其中贪污贿赂类犯罪5件7人,渎职类犯罪2件2人。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工作,健全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预防,结合办案开展专项预防、行业预防、个案预防、重点工程同步预防,年内共开展预防咨询5次;开展预防调查3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5份;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4场,受教育人数达2500多人次;完善行贿档案查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3次。

二、围绕执法为民,关注民生民利,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进一步拓展化解社会矛盾的方式和途径。认真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领导班子到乡镇综治维稳中心上一天班、检察官挂点乡镇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等制度。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和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9件次。积极延伸检察工作触角,充分发挥派驻检察联络室的平台作用,深入开展下访、巡防、法制宣传、法制咨询等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主动学法、自觉守法,依法维护权益、合理表达诉求,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受乡镇党委和基层群众的欢迎。

进一步探索未成年人帮教管理的方式和途径。利用检察开放日、检校合作和普法宣传等载体,积极开展对在校师生的检察宣传和警示教育等活动。积极与公安、团委、妇联、教育局、法援中心等部门协商,制定了《关于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不到场时商请合适成年人到场的实施办法》,切实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并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感化和挽救。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消除隐患、完善制度的检察建议。

三、围绕司法公正,推行阳光检察,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

不断强化立案监督和对侦查活动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切实保障人权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正确履职,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监督侦查机关不当刑事立案2件,追捕1人。在侦查监督中,坚持做到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并重,严把案件质量关,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适时提前介入重大案件17件,开展引导侦查取证85次。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76人和不起诉决定19人。     

不断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中,全面推行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和量刑建议改革,适用了量刑辩论程序的198件242人,书面提出量刑建议60件62人,法院对量刑建议的采纳率是80.95%。积极构建对民事诉讼实行全程监督的工作格局,丰富民行检察监督内涵。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其中不服民事生效判决4件,执行监督4件,督促起诉2件;办结的案件中建议提请抗诉1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全部采纳),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3件,案件办结率为100%。  

不断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社区矫正监督、监所检察阳光检务、刑事羁押期限监督和清理久押不决案件等专项活动,派驻检察人员列席评审会、审查会,外出考察对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执行情况,做到事前和事后监督相结合,确保了刑罚的依法执行,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共审查减刑1617人、假释9人、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人,裁定减刑1616人、假释4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对脱管5人提出撤销缓刑建议并得到法院采纳,对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3人。

不断强化对自身的监督制约。坚持重要事项、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2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观摩公诉出庭2次。认真办理两级人大交办信访案件2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岗位目标责任书》,真正使“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不断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相互检查等方式,及时纠正执法中的不规范、不文明、不公正等问题。全面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应用系统,实现所办案件全部、全程网上运行,强化了对案件的实时监控和全程监督。

四、围绕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做到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通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专家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吃透精神、领会实质,将全体干警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指示精神上来。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增强干警的党性修养和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操守。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认真查摆存在问题,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班子建设,院领导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进一步促进工作作风的转变。

突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修改后刑诉法和民诉法的学习培训力度,采取专项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到上级检察院以案代训等方式,全年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52人次,全面提高检察人员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多名干警被上级检察院分别评为反贪侦查能手、侦查监督能手、信息化应用能手。

  着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坚持以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为方向,扎实推进“两房”建设。我院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历时两年建设,于去年8月正式投入使用。在“两房”建设中,把推进科技强检作为战略任务来抓,坚持以高起点定位、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为目标,建成了高标准的接访大厅、案件管理中心、侦查指挥中心、自侦办案工作区、网络信息管理机房、多功能会议室。在改变我院陈旧的院容院貌,改善办公条件的同时,逐步建立了适应检察工作发展需要的现代化装备体系,检察科技含量不断提高,使我院检察工作信息化、管理科学化、办案规范化迈入崭新的台阶。

2013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检察职能的发挥和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运用法治思维服务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有待加强;二是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更多法律监督职责,破解案多人少等难题的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三是队伍执法能力水平、纪律作风与建设过硬队伍的要求还有差距,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态度,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开局之年,也是怀集全面振兴、经济快速发展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肇庆城市副中心的目标,坚持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检察改革为动力,以提升执法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一,着力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坚持把检察工作主动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准确把握怀集经济发展的态势和当前经济发展的重点,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做大经济总量,建设成为肇庆城市副中心等重大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增强服务举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深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更好地保障和服务怀集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第二,着力推进平安怀集、法治怀集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等严重损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部署打击侵害农民权益犯罪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坚持主动出击,有案必查,继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和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切实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加大监督力度。健全非法证据排除、量刑建议、错案防止等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水平。  

第三,着力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妨碍司法公信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的决策、管理和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监控和质量管理,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健全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制度。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第四,着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转变作风。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以及群众工作、舆论引导和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文化育检工程,下大力气抓好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要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检察机关将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本次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为把怀集建设成为肇庆城市副中心奠定更加坚实基础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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