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 月 日在怀集县第 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 雄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为怀集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在怀集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检察工作
保障良好营商环境中体现检察作为。制定实施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细化服务保障措施。严厉打击各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案件1件。去年12月,梁某昌、冯某新等10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一案的受害方企业代表到我院送上锦旗,表达对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匡扶正义的感激之情。积极参与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网络传销以及“套路贷”“校园贷”等涉众型经济犯罪15人,批准逮捕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5人,办理了陈某同涉嫌销售伪劣商品案,涉案金额高达140多万元。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广泛听取民营企业家代表意见建议,畅通民企司法诉求渠道,深入了解司法需求。
保护绿色生态环境中贡献检察力量。努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批准逮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砂及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6人,起诉18人。着眼河砂资源保护,撰写呈报《关于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河砂资源开采保护的调查报告》,为生态保护提供检察智慧,获县委主要领导批示。携手筑牢绥江流域生态屏障,牵头与连山、广宁、四会检察院会签《绥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就绥江河流生态保护建立协作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在去年爆发的绥江水浮莲及其他水上漂浮物事件中,我院与广宁县院及时联动,督促职能部门清理整治绥江河段怀集流域河长度105公里,水面面积约23.75平方公里,水上漂浮物8045吨,受到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视察组充分肯定。
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中彰显检察担当。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积极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实行员额检察官接访,坚持释法说理、源头化解,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开展调研分析,形成调研报告2篇。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共接待来访来信案件104件,均按要求做到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全面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平台,运用智能化方式为群众表达诉求、查询案情、法律咨询等提供便利。落实普法责任,开展各类普法活动10余次,接受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6000余份。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协调解决律师会见难、阅卷难、取证难问题,进一步落实检察环节值班律师制度。
二、在平安法治建设的司法实践中守护公平正义
重拳出击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强化统筹谋划、组织调度,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的衔接和配合,形成专项斗争工作合力。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重点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67件105人;批准逮捕认定涉黑涉恶案件8件27人,起诉认定涉黑涉恶案件1件4人。对梁某昌、冯某新等10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和寻衅滋事罪案、邓某明、李某容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案等重大案件,精准发力,依法严惩,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掘进。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线索的收集排查力度,促进“扫黑”与“打伞”同步进行。
坚决惩治和遏制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16人,提起公诉413人。同比分别上升 16.52 %和11.62%。对故意杀人、放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提起公诉43人;对抢劫、盗窃、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58人;对涉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犯罪提起公诉109人。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职责,加强监检衔接,完善案件会商、线索双向移送等机制,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4件6人,均已提起公诉。
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59件78人,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包括检察长在内的6名检察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法治进校园”“扫黑除恶扬正气,全面参与创平安”法治宣传等活动,推进检校合作普法工作。发布根据办理的真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创作的微电影《新启航》,推出原创未检公益歌曲《一生的坚强》,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在“四大检察”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中提升履职质效
围绕专业化建设要求,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牢固树立保障人权和惩治犯罪并重理念,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加大司法监督力度。不批捕124人,不起诉20人,同意公安机关撤回起诉5件18人。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5件、撤案1件;监督纠正漏诉1件,追诉漏罪3件,退回补充侦查124件;向侦查机关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0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份。强化诉讼监督,共向法院发出量刑建议270份;强化检察机关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10件。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活动监督,对全县21个基层派出所开展定点和巡回全覆盖派驻工作,成立了我院驻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请抗诉2件,抗诉后改判1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
秉承民事主体平等保护原则,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牢固树立精准监督等新理念,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构建起多元化民事检察监督格局。对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对民事执行监督案件1件。在坚持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亦注重化解矛盾,耐心的向当事人释法说理,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支持和促进人民法院依法规范执行,保障司法权威,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做实行政检察工作。以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以办案促进行政争议化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案件1件。积极开展国土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题调研工作,通过调研发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对自身业务的提升和案件的办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更从相关调研活动中发现有关行政机关存在不当履职行为,及时进行了监督。我院办理的1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入选了“广东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行政检察工作得到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守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认真履行修改后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新职能,立案审查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案件39件,其中立案审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2件,同比上升52%,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2份,其他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3份。通过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一批存在污染问题的临时生活垃圾中转点、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无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生猪养殖场、执业药师挂证不在岗药店以及向绥江非法倾倒垃圾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推行“河长制+检察”模式,充分发挥派驻河长办检察工作联络点积极作用,将检察监督职能和河长办统筹谋划落实职能作用落到实处,加强联动协作,严厉打击危害江河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长效推动提升我县江河治理与管护水平,维护江河功能永续利用和社会公益。在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在全市率先设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基金。建立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从19个乡镇不同行业中择优选聘24名联络员,为公益诉讼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和后劲。
四、在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释放发展动能
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积极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检察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精兵简政、优化资源、提升质效,持续优化内设机构改革,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完成“3+2”内设机构改革落地试运行,并根据新业务运行机制和各部门职责,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办案系统进行办案权限配置,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完成内设机构人员定岗工作,顺利做好机构人员工作的有序衔接和运转,确保工作平稳开展,推动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稳妥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实行刑事案件“谁批捕、谁起诉、谁监督”的“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后,促进刑事案件检察环节办理专业化,刑事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年内,审查批捕案件数同比上升16.17 %,人数上升15.02 %,不捕率同比增加14.81 %,审查起诉人数同比上升11.35 %,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同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出台实施意见,会签值班律师制度,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促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年内,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刑事案件194人,适用率为47.09%,做到律师见证全覆盖,实现签署具结书、无具结书反悔以及法院认可具结书三个100%。
五、在全面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中淬炼检察队伍
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以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必修课,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抓手,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讲党课、重温入党誓词、入额检察官宣誓等形式,不断加强对检察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健全完善管党治党各项制度规定,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永葆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高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院、市院组织开展的各类检察实务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154人次,着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能。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抓好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管理规定的落实,切实强化廉政建设。年内开展各类检务督察6次,党组成员与干警谈心谈话48人次。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工作联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高度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构建“互联网+检察宣传”新模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598条、法律文书295份、案件重要信息9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39条,发布门户网站信息102条,在各级媒体报道检察动态64篇次。“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在广东检察“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的总榜和基层院榜上始终保持名列前茅。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面对多重改革持续深化带来的压力,我院积极应对,全面履职,整体工作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怀集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检察转型发展的新要求,我们自身工作仍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不足:检察干警的办案理念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改革中司法责任制落实需要加大力度;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破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难题的能力有待加强;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知识储备还不能完全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司法实践需要。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解决。
2020年工作思路和主要任务
2020年怀集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检察改革,打造检察铁军,维护公平正义,努力开创新时代怀集检察工作新局面,为经济社会新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产品。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深学笃信、指导实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政法篇、广东篇、疫情防控篇,做到深学笃信、入脑入心。同时,要与检察工作实际及自身工作结合起来学、贯通起来学,抓好贯彻落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形成生动实践。
(二)强化大局意识,以责无旁贷的担当精神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确保检察工作与全县发展大局同频共振。一是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要始终绷紧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思想之弦,既在深挖整治上见成效,又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二是立足区域发展功能定位,精细化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案件,严格办理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集散基地建设。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坚决惩治扶贫领域腐败犯罪,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持续加大对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防止涉众型经济犯罪转化为系统性金融风险。三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审慎办理民营企业家涉罪案件,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法治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水平。四是以提升检察建议质效为抓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深入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专业化和制度化建设,切实提升检察建议指出问题的精准度、对策建议的可行性、检察建议的实效性,同时加强跟踪监督,切实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做成刚性。继续推进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工作,推出创新性检察宣传产品。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为怀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强化责任担当,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一是着力打造刑检工作品牌。继续提升认罪认罚适用率及量刑精准化,充分履行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制度工作中的主导责任,提升办案质量、效率和规范化。二是全面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品牌。依托我院全方位多元化涉罪未成年人观护模式,制定个性化、针对强的帮教方案,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深入抓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充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加大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力度,依托我院法治副校长及优秀法治宣讲员队伍,为我县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贡献检察力量。三是纵深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品牌。持续扩大办案规模,落实公益诉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积极、稳妥、创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实际行动守护怀集绿水青山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四是着力打造法律监督工作品牌。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补强行政诉讼监督短板,拓展案件来源渠道,强化交流培训,提升业务素能,进一步做强行政诉讼同级监督工作。强化驻所检察,全面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增强监督实效,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发展。
(四)加强自身建设,以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锻造政法铁军。一是以党建为抓手,旗帜鲜明讲政治,促进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继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扎扎实实抓党建,进一步筑牢忠诚政治本色,始终与党中央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行动上同步。二是以规范化建设为基础,强化纪律作风建设,从严从实抓好内部监督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强化纪律意识,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做执行纪律的表率,确实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好队伍,管好身边人。三是以提升“六大能力”为目标,加大力度推进检察教育培训。进一步推进政治大局能力、法律监督能力、司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运用能力、社会沟通能力“六大能力”建设,历练真本事,造就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我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责任担当,以更坚决的态度、务实的措施忠实履职尽责,为怀集加快建设肇庆城市副中心、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副产品集散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附:
《怀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公益诉讼:包括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1)行政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履行职责,并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拟提起公益诉讼的,应当依法公告,期间为三十日,公告期满,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对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仲裁裁判、调解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调解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权利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称之为“非诉执行”。为进一步加强民事和行政执行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促进对非诉法律文书的依法执行,惩治虚假仲裁和违法公证,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执行乱”等问题。
3、司法责任制改革:指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4项改革。2014年3月中央选择在湖北等7个省市开展司法责任制试点,现已全面推开。2017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全国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4、“3+2”内设机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办公室、政治部。
5、“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改变以往将审查逮捕、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刑事检察职能由不同职能部门和不同检察官行使的办案模式。对同一刑事案件,由同一员额检察官办理,全程负责审查逮捕、侦查监督、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检察环节的各项工作。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有利于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利于强化侦查监督,有利于律师辩护、保障人权,有利于与公安、法院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该制度于2016 年 9 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武汉等18 个城市开展为期两年的试点。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正式写入刑事诉讼法。
7、12309检察服务中心: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对外的智能化为民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网络平台包括12309网站、12309移动客户端(手机APP)、12309微信公众号和12309检察服务热线电话,具体承担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和接受外部监督等服务功能;实体大厅包括业务咨询、控告申诉、国家赔偿与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管理等四类工作区域。
8、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全国检察长会议提出,要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形势变化,深化内设机构改革,通过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